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江苏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的委托,现对镇江豚类保护区宣传片制作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镇江豚类保护区宣传片制作
项目编号:ZJHX-(2018)F竞磋商字第106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项目简要说明:策划镇江豚类保护区宣传片制作脚本,宣传片画质清晰,不低于1080p,文案优美,多方位宣传展示镇江江豚保护工作,普通话配音,制作效果能达到保护区管理处认可。拟按要求对镇江豚类保护区宣传片制作进行招标。(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营业执照中须有设计制作宣传业务经营许可范围。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 1名。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7月26日9:00,
(二)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7月26日 9: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镇江市农委十楼会议室。
五、磋商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本套磋商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地 点: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8室)
时间:自磋商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7月23日,每日9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联系人:尚文静, 联系电话: 15952908844 ;
标书内容答疑联系人:高建新, 联系电话:13952857206;
登记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
六、采购人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苏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地址:镇江市丁卯桥路97号
联系人:王召根 电话:0511-88892625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八、本次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收取保证金。供应商在磋商时,需交纳人民币2000元(人民币贰仟元整)的磋商保证金给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磋商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银行帐户,否则磋商响应无效。磋商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收款单位: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
帐 号: 13350000000623123
九、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采购人:江苏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采购代理机构: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邮箱:zjhxztb@163.com
廉政公约及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