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农委督查组对丹阳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丹阳市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情况和非禁养区治理情况,还查看了中央环境督察组信访交办的一家已关闭养殖户现场,并听取了丹阳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经查看现场、听取汇报后,督查组对丹阳市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给予了肯定,并提出了工作意见和建议,为丹阳市下一步的工作开展提供了指导性意见。
下一步,丹阳市从以下四个方面抓紧抓实畜禽污染治理工作:
第一是深入推进县级以上规模养殖场治理。根据《关于做到2018年畜禽养殖治理工作的通知》(丹政办发[2018]73号)和“263”专项行动要求,今年全市县级以上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率要达到90%以上,因地制宜科学制定“一场一策”,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治理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治理任务,并确保达到治理效果。
第二是扎实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监管工作。各镇(区、街道)要按照《丹阳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完善镇、村、组三级畜禽养殖监管网格,压实工作责任,进行每月全面巡查、按时报告,实现畜禽养殖污染的联合防治。对于禁养区的巡查,除原关闭的养殖场要确保实现零养殖外,还要加强对散养户的监管,严禁增加养殖规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坚决消除返养隐患。对于非禁养区的巡查,不仅要推进未通过认定养殖场的治理工作,还要加强对已通过检查认定养殖场的督查,发现治理效果差、运行不达标的要立即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实行取缔。对于一些圈舍简陋、布局不合理、污染严重无法治理的养殖场,以及村庄中间严重影响村庄环境和居民生活的小散养殖户,要予以关闭取缔。
第三是及时开展规模养殖场治理的现场检查认定工作。对已完成治理的县级以上规模养殖场,及时组织开展自验,在自验的基础上,及时申请市级检查认定,市里将根据各镇(区、街道)的工作进度,适时组织对规模养殖场进行逐场检查认定。
第四是快速调处信访举报问题。高度重视信访举报的办理工作,对中央、省环保督查组、“263”办公室、12345政府热线等交办的涉及畜禽养殖污染信访投诉问题,要及时调查掌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严格按时限办理并报结。市里将按照“双随机”的原则,对各镇(区、街道)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不定期地开展检查督办,通报检查情况。